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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医院将废弃输液瓶卖给无回收资质企业
来源: | 作者:medical-50 | 发布时间: 1071天前 | 226 次浏览 | 分享到:

5 月 7 日,江西省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消息,宜春市卫健委当天发布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称,信访人反映「宜春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将使用后的医用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瓶倒卖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且多次反映无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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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宜春市卫健委

5 月 3 日,宜春市卫健委收到信访件,当天对三家医院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5 月 7 日办理反馈称:三家医院存在将可回收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交由未经省级公布的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的问题。


报告称,目前江西全省仅公布了一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即江西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宜春市卫健委经调查核实后表示,上述三家医院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系交由江西恒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未无序流入社会,自 2017 年 5 月始收集,没有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发生。


江西恒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经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经营范围包括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销售、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塑料制品销售。


宜春市卫健委表示,医用一次性输液瓶、玻璃瓶不是医疗废物,属于可回收物资。


据《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5〕292 号),使用后且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宜春市卫健委称,将督促三家医院,将可回收使用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同时,加强对宜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督促其将上述物品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来源:宜春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