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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集采 国家医保局消息传出
来源: | 作者:medical-50 | 发布时间: 1233天前 | 1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保局:地方集采中成药,成效显著
 
  11月30日,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1号(医疗体育类45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就中成药集采的问题进行回应: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展到了第三批成效显著,同时,国家医保局还指导和推进地方针对中成药等药品开展药品集采探索。当前,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积极开展集采探索,取得显著降价成效,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完善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集采范围,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通过明确采购量、以量换价、确保使用,通畅采购、使用、结算等环节,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中成药集采的信号已经传出
 
  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就中成药的集采问题,从国家医保局到业内权威人士,均有消息传出。
 
  针对中成药的集采,自7月17日召开集中采购座谈会,研究完善相关采购政策后,国家医保局又多次强调将针对中成药、生物药开展带量采购。
 
  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36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将进一步研究并探索对未过评药品及目前尚无一致性评价标准的药品,如生物制品和中成药等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在一次回复中,国家医保局甚至明确提到,中医药局在积极开展中成药集中采购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确保制定出符合中成药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
 
  退一步来看,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类的扩围,国家医保局在11月12日《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7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也已经明确表态——下一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国家医保局将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坚定不移、规范有序地推动集中带量采购,以临床需求、质量优先为导向,做到应采尽采,将集采覆盖至份额大、金额高的产品。
 
  可以说,只要是采购金额大、金额高的产品,无论是化药,还是生物药、中成药,均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范围内。
 
  据米内网消息,在11月21日的一个会议上,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第四批集采的方案正在筛选品种;品种范围将扩大,扩展至注射剂,将考虑生物制品(胰岛素)和中成药;对部分临床替代性简单明确的品种,将探索按适应症招标。似乎,中成药集采的距离,并不遥远。
 
  地方集采的中成药选择
 
  总的来看,目前开展的省级集采,化药仍然是主流,从制剂上看,以注射剂为主,从疾病领域来看,抗生素占比最高,而针对中成药的集采仍然较少。尽管如此,国家医保局提到的青海、河南、浙江金华均对中成药集采进行了各自的探索。
 
  总的来看,金华市带量采购的中成药涉及清开灵颗粒、参麦注射液、稳心颗粒、康艾注射液和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大品种;青海省带量采购的中成药涉及喜炎平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痰热清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大品种;河南省带量采购的中成药有、七叶皂苷钠、葛根素和川芎嗪注射液等4个头痛、脑血管疾病领域的产品。
 
  具体来看,在金华市的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目录中,274个药品仅中成药就占据180个,占比达66%。从金华市的集采实践看,医疗机构的采购金额是其考虑的主要因素,且从剂型选择上,以口服制剂为主。
 
  除上述地区外,7月22日,辽宁省也发文称将对13个品种开展带量采购,涉及气血康口服液、云南白药痔疮膏、首荟通便胶囊、小儿柴芩清解颗粒、关节镇痛巴布膏、消痔软膏、普罗雌烯乳膏等7个中成药。米内网数据显示,除了气血康口服液、普罗雌烯乳膏,其它5个中成药均为独家品种。
 
  有分析指出,浙江金华市、青海省、辽宁省等地方层面已启动中成药带量采购试点,将为中成药国采提供经验。